中国侨网 据加拿大《星岛日报》报道,日前,加拿大多伦多安省法院审理一宗华裔司机酒驾案,法官认为警员拘捕被告时履行应当职务,被告权利亦获保障,判处被告不清醒驾驶罪名成立。
事发于2018年4月底,华裔司机驾驶一辆保时捷汽车,随行另一名华裔男友坐车厢后座,两人均刚出席完派对且喝酒。当时汽车在多伦多士嘉堡区行驶,肇事司机驾车失控,先冲上人行道,撞倒数株树木,后撞上一幢大厦外墙,汽车车头严重损毁。汽车后座华裔青年报警,说驾车友人被困车厢,并称不想有警员到场调查,只希望救护员到场将驾车友人救出。
到场救护员称,司机被救出时说话有轻微含糊,承认3小时前喝过啤酒;警员随后赶赴现场了解,初步怀疑司机是酒后驾驶。随后警方安排司机进行呼气测试,测出体内血液酒精含量超标2倍多。
被告律师陈述,其当事人一直向警方要求自行寻找一名能说中文的律师,并要求警方将被告手机归还,以便他上网搜寻华人律师电话号码,但不获警方接纳;他认为警方此举违反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