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治理困扰纽约市多年的脚手架泛滥问题,市议会26日(周三)通过一揽子法案,通过缩短人行道棚屋许可证有效期和改进其设计的方式,减少棚屋数量、改善公共安全并美化纽约市的街道景观。市长亚当斯同日发布声明表达庆祝。
市议长欧德思 (Adrienne Adams)表示,“人行道棚屋长期以来一直是纽约市普遍存在的问题,它遮挡了我们的街道景观,并对公共安全产生了负面影响。这些改革法律将改善居民生活质量、让街道更加充满活力并加速消除对社区的各项弊端。”
亚当斯同日发布声明表达了庆祝,“脚手架和人行道棚屋挤满了人行道、扼杀了小企业并使我们的城市变得黑暗。在‘拆除棚屋’倡议下我们已拆除了纽约市数百个脚手架棚屋,但我们需要再进一步。新的一揽子法案将帮助DOB拆除难看的脚手架,并确保人行道棚在有限的时间内更安全、更可靠、更具视觉吸引力,并让阳光重新照耀在人行道上。”
一揽子法案主要发起人为市议员鲍尔斯(Keith Powers)与伯彻(Erik Bottcher)。鲍尔斯表示,“长期以来,我们的城市一直被长达 400 多英里丑陋肮脏的脚手架覆盖,影响了所有人的日常生活体验。纽约市正在采取历史性措施来摆脱这个问题,同时确保安全仍然是首要任务。”
伯彻表示,“人行道棚屋原本只是一项临时安全措施,现在却成了我们街道失灵的象征。一揽子法案最终将为我们的脚手架法律带来问责制、透明度和紧迫性。”
一揽子法案共包括五项法案,包括要求市建筑局 (DOB) 完成研究并在今年9 月 30日之前向市议会推荐新的人行道棚设计,允许棚子有更多颜色选择,要求相应的施工围栏与人行道棚的颜色相匹配,增加人行道棚下的照明,并将人行道棚的最低高度提高到12 英尺,禁止出口、光线或通风受阻的区域。
此外,新法案还要求 DOB 公布使用防护网作为人行道棚替代品的规则、把人行道棚屋许可证的期限从 1 年缩短至 3个月,除非因建筑翻新或新建筑而需要该结构。对延迟对占用公共通行权的人行道棚屋进行必要维修的业主施加新的处罚,处罚将从第二次许可证续期开始执行,并根据棚屋的大小和使用年限增加。在续订棚屋许可证时,业主必须提供自上次续订以来所做工作的证明或提供文件来解释任何延误。
此外,新法案要求 DOB 审查外墙检查和安全计划 (FISP) 的频率,并在今年底之前向市议会提出更改建议。该法案还将把检查周期从每 5年延长到 6 至 12 年之间的更长间隔时间,并将任何新建筑的第一次必需检查从 5 年推迟到 9 年。
由伯彻发起的法案要求在人行道棚屋下使用LED灯将所需照明水平提高一倍,同时对未能在完工后 5 个月内向 DOB 提交施工文件、未能在 8个月内提交必要的许可申请以及未能在 2年内完成维修的业主处以罚款来加强外墙维修的执行。业主可以通过提交证明延误不可避免的文件来申请延期,而处罚将持续到延期获得批准或被拒绝为止。DOB将根据建筑物大小、维修工作范围和必要材料等因素来确定延期的期限。
据悉,目前纽约市有超过8,400个脚手架结构,平均建成时间超过500天。且其中大约330个已建成超过五年,超过1000个人行道棚屋已经建成三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