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来频发的饮用水污染问题,州长霍楚5日签署S.8763A/A.9824A法案,允许相关部门有更长期限来追究污染者的责任并寻求赔偿。
根据新的法案,一旦发生饮用水污染问题,公共饮用水供应机构有权在一年半之内向肇事者提出任何索赔和清理诉求,并有权对该法案生效前的过往案件进行追责。
霍楚表示,“每个纽约人都应该获得清洁、安全和负担得起的饮用水,通过签署这项立法,我们为各地的供水商提供了另一个途径来对污染者采取行动并收回处理或过滤的成本,我们确保不仅要让这些公司承担责任,更重要的是优先确保纽约人的健康和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