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研究了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对促进共同富裕的方向、路径和重要任务等作出更为明确的阐释和部署,引发海内外高度关注。共同富裕是搞平均主义吗?是“劫富济贫”吗?是削弱市场经济吗?为澄清谬误,海外网推出“读懂中国的共同富裕”系列评论,此为二评。
8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等文件。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要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战略高度出发,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创造广阔的发展空间,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这一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了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与促进共同富裕的关系,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了重要遵循。
对于中国促进共同富裕推出的一系列举措,个别外媒存在一些误读与误解。比如,英国广播公司(BBC)在8月20日的报道中声称,“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干预越来越强,经济控制的迹象和趋势越来越强”。美国之音在8月23日的报道中将中国促进共同富裕的举措,描述为“优待国企、歧视私企的经济发展计划”。
归结起来,这些报道往往将共同富裕曲解为“中国要削弱市场经济”。但实际上,中国促进共同富裕始终强调加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谓“共同富裕就是要削弱市场经济”的观点,不仅在理论上是错误的,也不符合中国发展的具体实践。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是中国共产党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体现,是按既定目标、发展方向和战略部署采取的行动,不是要改变发展方向,也不存在否定原有发展方向的问题。
实际上,市场机制具有优化资源配置、激励创新、提高经济效率和发展质量、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优势,可以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物质基础。实现共同富裕就像做蛋糕,既要“做大蛋糕”,也要“分好蛋糕”。“做大蛋糕”就必须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和优势。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资源配置完全依靠行政指令,不仅会造成生产协调和组织成本巨大、官僚机构膨胀,还会让企业失去市场竞争的压力,扼杀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活力,失去技术进步的驱动力。改革开放后,中国果断地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创造了大国经济长期增长的奇迹,为消除绝对贫困、实现共同富裕创造了基础。
据统计,从1978年至2020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从大约3678亿提高到破百万亿,人均GDP已超1万美元。改革开放40多年可以说是中国综合国力增强最显著、人民得到实惠最大的时期。这个发展事实充分说明,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能够为发展生产力、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创造条件。一些研究表明,市场化程度越高的地区,是目前中国经济最具活力的地区,也是地区差距和城乡差距最小的地区。
以浙江省为例,改革开放前,浙江省经济总量属于全国的中游位置。改革开放后,浙江省加快市场化改革,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市场活力催生出一个个有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区域块状经济迅速成长。2020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占浙江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预计为66.3%,民营经济创造的税收占浙江税收收入的73.9%。更为可喜的是,2020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2699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930元,连续第20年和第36年居全国各省(区)第一。浙江省城乡收入比为1.96,远低于全国城乡收入比2.56的水平。浙江省40多年的发展实践表明,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既有利于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又有利于促进效率和公平有机统一、不断实现共同富裕。2021年6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的发布清楚地表明,中国实现共同富裕,不是要削弱市场经济,而是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上探索实现共同富裕的新路径。
要看到的是,当市场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存在“失灵”现象时,就需要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通过反垄断、反腐败等手段,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创造机会公平;通过实施第二次、第三次收入分配、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政策措施,减少财富和收入差距,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近期出台的一系列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以及规范培训机构的举措,并非是否定市场经济的行为,而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社会公平、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也是各国市场监管者通行的做法。
(成德宁,武汉大学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