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这是深入总结“十三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经验的重要成果,是“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路线图和施工图。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贯彻落实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多措并举、改革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当前,我国已经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都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必须立足全局、着眼长远、补齐短板、开拓进取,推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到2021年年底前基本实现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充分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在目标设定上,明确提出“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进一步突出对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和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的要求;在框架体系上,从健全八个方面体系、强化八个方面能力谋篇布局,提出改革发展举措,特别是紧扣当前实际,针对依法应对突发事件、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等作出系统部署。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出台,对在新发展阶段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更好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在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好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在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具有重大意义。
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才能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徐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