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4月,《婚姻法》通过,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通过的第一部正式的法律,旨在实现以婚姻自由为标志的妇女解放。可以说执政伊始,中国共产党就开始关注人权。
在旧中国,长期处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的压迫之下,广大的人民群众没有、也不可能享有人权。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徐显明形容,70年前,从人权角度看,中国有“贫、病、愚、乱、散”五座大山。那时,中国人均GDP仅有27美元;中国人被贬称为“东亚病夫”,人均预期寿命不到35岁;人均受教育年限不到1年,约90%的中国人是文盲;战乱频仍,人民生活在苦难之中;人民缺乏共同的价值观基础,如一盘散沙。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意味着,在法律和政治上,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开始成为国家的主人,而中国的建设和发展此后还经历了长时间不断探索和努力的过程。人权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不是自始就有的,也不是他国施与的,只能是国内广大人民脚踏实地、努力奋斗获取的。立足中国国情,中国走改革开放的道路,大力发展经济,融入世界,中国人开始富起来,也逐渐开始强起来。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2016中国人类发展报告》指出,根据人类发展指数测算,1980年时,中国属于低人类发展水平国家。伴随着改革开放,中国在1995年成为中等人类发展水平国家,2011年成为高人类发展水平国家。在2010年后,中国的人类发展指数开始超过世界平均水平。在1990年尚属于低人类发展水平组别的47个国家中,中国是唯一跻身高人类发展水平组的国家。
报告指出,中国的人类发展体现在收入、减贫、健康、教育和政治社会参与等各方面,其中经济的快速增长起到了关键作用。换句话说,中国在实现经济迅猛增长的同时,以人为中心的人类发展水平获得有效提升。中国的发展包括人的发展,人权保障的进步,用巨变来形容也并不为过。
一个国家就像一个人,发展的状态是一个整体。法治、发展和人权是国家发展的基本维度,牵一发而动全身。长期来看,任何国家都很难出现单一维度的单兵突进,任何短板都会影响整体的发展。良法善治的一个标准就是尊重人权,既立足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水平,又顺应和推动发展趋势和潮流;可持续发展需要以人为本,需要通过法治保驾护航;而人权保障以法律为基础,与发展水平相适应。不能只看到中国有经济发展,有百姓生活水平提高,而看不到中国民主与法治建设的不断进步。
实际上,中国的发展道路是一个为中国量体裁衣、走中国特色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道路的过程。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脚步正在加快,中国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推进。找不到既定的标准,或者与西方模式不一样,但是不能因此忽视或者否定中国民主与法治发展的进程。
人权的实现既不是一蹴而就的,又不是一劳永逸的。发展中国家的中国,仍然面临经济全球化进程中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复杂局面,改革开放的道路并不平坦。但是,有了70年成就和经验的积累,中国更加自信。看待人权发展的未来,只有更好,没有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