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旗及国徽(修订)条例草案》13日刊宪,将于18日提交立法会首读和二读。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修正草案,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香港特区政府表示,香港特区已于1997年7月通过制定《国旗及国徽条例》,并以本地立法方式在港实施国旗法和国徽法。因应全国人大常委会最近对这两部全国性法律的修订,香港特区有宪制责任在港实施上述两部经修正的全国性法律。
此次特区政府修订《国旗及国徽条例》旨在明确国旗及国徽的使用规定,包括升国旗仪式的礼仪及收回机制、厘清有关侮辱国旗及国徽罪行的条文,以及就国旗及国徽的教育和推广作出规定。(总台记者 朱丹 刘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