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纵暴派一直以“和理非”(和平、理性、非暴力)为幌子,申请游行集会,但几乎每次结束后都演变成暴力冲击。香港警方15日基于有关原因,向申请17日及18日举行的游行发出“反对通知书”,仅准许18日在维园举行集会。
“民阵”申请在18日由维园游行到遮打道行人专用区,并在终点举行集会。警方15日基于维护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及保护他人的权利和自由为由,提出反对,但准许“民阵”在当日早上10时至晚上11时在维园集会。
警方在“反对通知书”中列出18个由包括“民阵”在内等不同团体,由6月至今举行过的公众集会及游行,指这些集会及游行附近的地点,在活动结束后多有示威者做出暴力行为、纵火和大范围堵路,更使用汽油弹、钢珠、砖头及各类自制武器,大规模破坏公物、破坏社会安宁,令参与的示威者、记者及警务人员严重受伤。
根据近日的社会气氛及冲突日趋暴力,警方有理由相信若批准游行,部分示威者届时会偏离原来游行路线,做出不在“民阵”控制范围内的行为,遂决定反对“民阵”的游行申请。
警方同日也反对拟于17日在红磡及土瓜湾一带举行的游行。警方表示接获逾1200封公众信件反对该次活动,并担心地区人士被滋扰,认为活动具一定争议性、游行路线涉及九龙区主要干道。
警方指,这次游行途经众多与经营旅行团业务相关的店铺及食肆,极有可能吸引大量持不同意见者聚集,造成争拗及混乱场面,一旦发生暴力冲突及纵火事件,会严重危害市民及游客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对公共安全及秩序构成严重影响。
申请游行的学联前秘书长李轩朗在获悉申请结果后焚烧“反对通知书”的副本,声称会提出上诉,若上诉失败则会“见机行事”,希望市民“自己衡量风险后”,决定是否参与当天的行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