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某等人成立的网络工作室原本通过攻击游戏私服赚取广告费差价,却被黑客团伙雇用,帮助攻击棋牌类网络游戏平台。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缠某等二人因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获刑,另有多人被另案处理。
这是沈阳今年首例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案例,已逃往国外的“雇主”黑客核心成员,目前正在抓捕中。
受雇黑客帮攻击游戏平台
2014年5月,缠某及李某、吴某、傅某,在哈尔滨成立了网络工作室。缠某负责全面指挥,李某任经理,负责指挥其他人干活,通过攻击游戏私服赚取广告费差价。
6月末的一天,名为“BOSS”的黑客团伙在聊天软件上提出,由缠某负责采集棋牌类网站IP地址,“BOSS”向缠某每月支付5万元好处费。广告收益的20%由他们获得,80%交给“BOSS”团伙。
缠某同意后,在7月至8月间,雇用荆某通过网络获取辽宁巨合网络发展有限公司运营的“亿酷棋牌 世界”游戏平台位于沈阳市和平区机房的IP,之后通过网络发送给“BOSS”团伙,由该非法团伙采用DDOS攻击方式,对“亿酷”游戏平台进行非法干扰, 致使平台服务器瘫痪三次,5万余合法用户受影响,造成巨合网络公司因更换高防机房增加服务费直接损失90948元。
缠某等人按股份分配利益,缠某占40%的股份,李某、吴某、傅某各占20%,其余人按月开工资。在此期间,荆某实际从缠某处获得非法收入2800元。
用户充值额减少31万余元
2014年8月11日,缠某、荆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巨合网络被攻击,导致用户损失价值为192269.19酷点虚拟货币,公司向用户进行了相应赔偿。经鉴定,受黑客攻击期间,因用户充值额减少,造成间接损失311831.17元。
沈阳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的情况说明证实,缠某、荆某等六人团伙名为“360小组”,其利 用网络采集全国13家正规网络棋牌网站IP,将采集的IP交由其上线组织DDOS攻击。该黑客组织是跨国网络黑客集团,“360小组”是该黑客集团下属工 作小组之一,该小组存在的目的是为了保护隐藏在幕后的核心黑客队伍。
目前,该黑客团伙的核心成员逃亡境外,已报请公安部国际合作部门协调对其实施抓捕。
二人破坏计算机系统获刑
12月,检察机关将此案公诉到法院。法院审理认为,缠某、荆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伙同他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特别严重,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缠某虽以实施违法活动为目的伙同他人成立工作室,由其租用工作地点并负责整个团队的管理,但攻击棋牌类网站是“BOSS”团伙提出,且攻击行为由“BOSS”团伙进行,缠某、荆某在攻击亿酷游戏平台过程中仅起到辅助作用,认定二人为从犯,可依法减轻处罚。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一审认定缠某、荆某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缠某判处有期徒刑三 年;荆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向缠某追缴赃款90948元,依法返还辽宁巨合网络发展有限公司;追缴荆某违法所得2800元,依法上缴国 库。李某等人已经被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