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侨网10月10日电 据中国驻巴西大使馆网站消息,日前,巴西总统府民事办公室、司法与公共安全部、基础设施部及卫生部再次发布有关外国公民入境限制措施的联合公告,主要内容包括:
一、自公告发布当日(10月2日)起30日内限制外国公民通过陆路、海路口岸入境巴西。有关入境限制不适用情况不变,详情可参考中国驻巴西使馆网站发布的相关说明。
二、根据公告第六条,允许外国公民在遵守巴西出入境要求的前提下(例如持签证入境等)搭乘飞机入境巴西。不再要求停留期不超过90天的短期访问旅客凭健康保险凭证登机。
三、根据公告第七条,违反有关措施者将承担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立即被驱逐或遣返,或将被取消避难请求。
公告原文可至中国驻巴西使馆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