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侨网8月14日电 据中国驻坦桑尼亚大使馆网站消息,近年来,坦警察、税务、移民等部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并在调查期间进入被调查人办公、居住场所取证,随时针对新发现的涉嫌违法行为增加指控罪名。如在现场发现大额外币现金和野生濒危动植物制品等,易被指控涉嫌洗钱和持有野生濒危动植物制品等罪名。
中国驻坦桑尼亚大使馆郑重提醒在坦中国公民严守坦法律法规,增强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切勿购买、储存、出口国际公约规定的象牙、犀牛角、贝类等各类濒危野生动植物制品以及手提塑料袋等违禁品,切勿在办公室、家中存有来源、用途不合规的大额现金。如通过正当渠道购买坦当地黑木雕及坦桑蓝等宝石制品,需保留机打发票及复印件随时备查。携带坦桑蓝出境时,需出示正规机打发票、出口许可和证书。不能提供合法手续的,坦海关官员将没收宝石并处罚款甚至拘禁。
相关链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http://www.cites.org.cn/citesgy/fl/201911/t20191111_5240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