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综合讯】香港特区政府8日举办香港基本法颁布三十周年网上研讨会,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于会上致辞。中国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张晓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勇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发表演讲。
林郑月娥表示,须要深入认识香港基本法对中央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的相关规定。张晓明指出,“一国两制”实践已进入中期,在治权和人心等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以至于有学者提出了一个新命题,就是香港需要“二次回归”。张勇表示,下一步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相关法律过程中,会兼顾两种法律制度的差异。
林郑月娥与司局长8日在政府总部一同观看《基本法》颁布三十周年网上研讨会直播。图为他们听取张晓明演讲。(图片来源:香港政府一站通官网)
林郑月娥:立法后,香港可以在疫情后重新出发
中新社报道,林郑月娥8日在研讨会上指出,过去一段时间,社会上较多关注的是香港基本法中对政治和经济制度方面的规定,以及对市民自由和权利的保障。然而,针对近年有人鼓吹“港独”“自决”“公投”等主张,从事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活动,须要深入认识香港基本法对中央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的相关规定。
林郑月娥表示,香港基本法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相关的条文订明特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司法权和终审权,但同时也清楚保留属中央的权力。
她指出,国家安全属于中央事权。鉴于香港面临的国家安全局势日趋严峻,而特区行政立法机关在过去23年、以至未来一段时间内都难以自行完成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工作,中央对此危害国家安全的局面不能视而不见。在此关键时刻,全国人大作为国家最高的权力机关,行使其宪法权力,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有关法律,然后纳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公布实施,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是合情合理,亦应得到广大香港市民支持。
她强调,有关立法是惩治极少数人所进行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和活动,从而保护绝大多数奉公守法的市民,使香港在饱受一年暴力破坏后可以恢复安全、稳定;立法后,香港可以在疫情后重新出发,巩固和提升本地及海外投资者在香港营商的信心。特区政府会全力以赴配合中央进行有关立法工作。
张晓明:国安在港设机构会充分尊重香港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在8日的研讨会上,张晓明应邀以视频方式发表了题为《国家安全底线愈牢 “一国两制”空间愈大》的主题演讲。香港文汇网刊载了张晓明的演讲内容。
张晓明表示,香港局势的发展变化已经到了邓小平先生所讲的“非中央出手不行”的地步,中央出手既是势在必行,也是理所当然。中央出手的事实依据是,香港内外敌对势力所作所为已造成香港长时间乱局,并危及国家安全。而且,有关活动及其危害大有愈演愈烈之势。“有不少朋友说,中央这次出手是香港反对派和激进分离势力逼出来的。我一定程度上认同这个说法。他们把中央和特区政府的克制忍让当作软弱可欺,做得太过分了!”
张晓明指出,当然,如果香港特别行政区能够自行完成有关立法,堵塞有关法律漏洞,健全有关执法机制,有效打击有关犯罪,自然无需中央出手。但连国歌法案在立法会通过都那么艰难,在可预期的时间内完成国家安全立法恐怕更是“天方夜谭”。中央此时出手是现实政治下的必然选择。
他还谈到,中央出手的法理依据,最基本的是三条:一是国家安全事务本来就是中央统一管理的事务;二是维护国家安全立法本来就属于中央事权;三是任何国家在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方面都会采用一切管用的措施,毫不手软。这几条放之四海而皆准,无论实行单一制还是联邦制的国家都是如此。
为什么中央再三强调有关国家安全立法针对的只是极少数人?张晓明表示,结合全国人大涉港国安立法决定有关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的说明,可以对这些讲话信息作以下通俗解读:
一是宣示“打击极少数”,不仅仅是为了“安民告示”,也是中央确定的一项重要刑事政策,是有关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而且,也会体现在有关执法和司法过程中。
二是有关立法的适用范围是有严格限定的,惩治的只是干犯4种犯罪(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的行为和活动,与绝大多数香港居民无关。
三是有关立法对执行机制的规定,包括中央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机关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都会以有效防范、禁止、惩治上述4种犯罪行为和活动为原则,并充分尊重香港特别行政区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四是所有相关的立法、执法和司法行为,都会切实保障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符合现代法治原则和精神,不会扩大打击面,更不会罗织罪名、任意出入人罪。
张晓明表示,以50年为一个时段来计算的话,“一国两制”实践已进入中期。正如任何新生事物一样,“一国两制”实践在探索前进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路障,碰到了一些挑战,显露出一些问题,其中包括顶层制度设计的局限和实际工作的不足,都有不少值得我们反思和改进的地方。特别在治权和人心等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以至于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郑永年教授等国际知名学者提出了一个新命题,就是香港需要“二次回归”。
张勇:相关立法会兼顾两种法律制度的差异
中新社报道,张勇8日在研讨会上表示,时至今日,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仍是空白,原有法律中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至今没有完成适应化。基本法第23条立法也没有完成,而且立法面临着很大的困难。在执行机制方面,特区没有设立维护国家安全专门机构,中央也没有派驻专门的维护国家安全机构。而近年来,香港面临的国家安全风险日益凸显,甚至“港独”势力冒起。在这种情况下,中央不得不考虑尽快建立健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
张勇提到,经过仔细权衡利弊,从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高度出发,中央最终选择了“决定+立法”的方式。
他说,全国人大此次决定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就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制定相关法律,而不是简单地将有关的全国性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适用到香港,充分体现了中央对香港特区的信任和对两种制度的尊重。在下一步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相关法律过程中,将会按照国家宪法和立法法的要求,坚持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同时也会兼顾两种法律制度的差异,确保有关法律能够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切实保障市民合法权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