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11月3日电 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等24人因涉嫌今年早些时候的一宗非法集结案,于3日在香港法院出庭受审。法院宣布,将案件押后至2021年2月5日处理。
据悉,黎智英、黄之锋、何俊仁、李卓人等24人涉嫌该宗非法集结案。该宗案件由香港特区区域法院审理。因被告人数众多,当日法官借用西九龙裁判法院对该案进行聆讯。
该宗案件被告共26名,因罗冠聪、张崑阳已离开香港,只有24人出庭受审。法院已向罗冠聪、张崑阳发出拘捕令。
在26名被告中,黎智英被控一项“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黄之锋等13名被告被控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何俊仁等11名被告被控一项“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和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李卓人被控一项“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和一项“举行未经批准的集结罪”。
根据香港《公安条例》,非法集结罪最高可判处入狱5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