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综合讯】加拿大卑诗省(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级法院21日表示,有关中国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CFO)孟晚舟是否可以从加拿大引渡至美国一案的审理中,关于“双重犯罪”问题的判决将在27日宣布。
若法官裁定对孟晚舟的指控达不到定罪标准,那么她将可离开加拿大。如果符合该原则,孟晚舟的引渡将进入第二阶段,预计将于6月进行。
1月23日,孟万舟离开温哥华的住所,前往卑诗省最高法院参加引渡听证会。(图片来源:路透社资料图)
“如果不符合双重定罪标准,那她就可以回家了”
路透社报道,27日的判决是针对“双重犯罪”指控,将确定孟晚舟的行为在她被捕时在加拿大和美国均属于犯罪。
孟晚舟的律师认为,加拿大不同于美国,在加方官员批准开始引渡程序时该国并没有对伊朗进行制裁,这意味着孟晚舟的被捕不符合双重犯罪的法律标准。
温哥华的刑事辩护律师兼引渡问题专家Gary Botting表示,如果法官裁定孟晚舟的行为在加拿大并不违法,那么本案的其余部分也就“死了”。“如果不符合双重定罪标准,那她就可以回家了。不是用走的,而是飞回家。”
北京《环球时报》报道,加拿大环球新闻网22日称,如果法官认为孟的“双重犯罪”不成立,她将被当庭释放,尽管检方可提出上诉;如果法官认为孟的“双重犯罪”成立,将触发新一轮法律辩论,辩论焦点将转移到加拿大警方等部门在温哥华机场逮捕她是否合法,这一案件中孟晚舟是原告。
什么是双重犯罪?
综合中新社、北京《新京报》报道,“双重犯罪”是加拿大引渡法的核心原则之一,即嫌疑人被寻求引渡的国家所指控的罪行在加拿大亦属于犯罪。孟的法律团队表示,该案本质是美国对伊朗的制裁,而加拿大并未对伊朗实施制裁。
2018年12月1日,加方以应美方要求为由,拘押了正在温哥华国际机场转机的孟晚舟。美方指控孟晚舟违反美对伊朗制裁令,并基于欺诈罪提出引渡要求。孟晚舟随后获保释。
孟晚舟的辩护团队认为,美方的引渡申请不符合“双重犯罪”原则,并向法庭提出中止引渡程序的申请。但加司法部今年1月上旬向法庭提交的意见书仍坚称,孟晚舟的行为符合“双重犯罪”标准。
美国政府在2019年1月28日正式宣布要求引渡孟晚舟,并以23项罪名起诉华为。美国司法部在起诉书中指出,华为欺诈4家大型银行(包括汇丰),违反国际制裁禁令,帮其进行与伊朗的交易清算,其中孟晚舟作为华为CFO涉嫌隐瞒华为与一家伊朗公司skycom(星通公司)之间的关系被牵涉其中。
孟晚舟的律师去年在法庭上表示,银行人员完全了解实际情况,没有证据证明孟晚舟有“欺骗、不诚实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行为,银行也没有因孟晚舟的陈述面临利益被剥夺的风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