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 金
早在汉代,官方主导的隔离就已成为传染病的防控手段。汉平帝时期将染病的患者安置在空房子里,由官府提供医药,这大概是中国最早的隔离病房。晋代一度将隔离范围扩展到“密切接触者”,规定朝臣家中若有三人以上感染时疫,即使本人没有患病,百日不得上朝。当然这也带来了问题,遇有瘟疫暴发,百官告假在家,政务几近停滞。
《养吉斋从录》提到清初的一次疫情防控。顺治二年初春时节,北京城内天花暴发,让入关不久的清朝统治者恐慌了起来。朝廷下令,民间百姓只要有发痘的,一律赶出城四十里之外,以防传染。如此紧张,是因为满人和蒙古人长期生活在北方寒冷地区,对肆虐中原已久的天花病毒没什么抵抗力,《清史稿》说他们“有染辄死”。北京人口密集、流动性大,是天花的高发区,朝廷除了沿用在关外实行的“避痘所”、查痘官员等老办法,也升级了隔离手段。不过,这个匆忙出台的政令并没有考虑病患的医治和生存问题,只是一刀切地“有多远赶多远,别传染我就行”。弊病很快浮现出来。有个叫赵开心的御史奉命巡视南城,看到官员在执行过程中简单粗暴的操作,让百姓雪上加霜。发痘的被赶出城,有的人只是发烧也被赶了出去。出城以后住在哪里、如何救治,官府都没有部署。很多人流离失所,露宿街头,不少老弱病残死在了路上,可谓天灾人祸。
作为监察官,赵开心立刻向朝廷打了个报告:“不能随便赶人,痘疹已经出现的才可以转移出城;应该在城外东西南北各选定一个村子,让病人集中居住;如果有遗弃染病子女的,交给司法机关严惩。”总结一下,一是不能随意扩大隔离范围,二是设置集中隔离场所,三是做好违法和违背伦理行为的司法应对。朝廷采纳了他的建议,命令工部选定村落,安排集中居住,禁止驱逐仅发热未见痘疹的百姓,使原先激烈的措施稍稍得以修正。
清代初期的北京天花频发于冬春之际,顺治帝为此几次停止元旦的朝贺大典;天花流行期间,子女甚至邻居出痘的官员禁止入署办公。直到康熙朝推广了民间的种痘法,情况方有好转。
讲史者语:面对人类尚未掌控的传染性疾病,除了民间的自发避疫,中国古代政府很早就有了强制隔离的自觉。直到今天,政府主导下的隔离措施,依然是防控疫情蔓延的有效手段。不过历史也提示我们,隔离防疫自古就是一个复杂的社会治理问题,现代社会更是如此。强制隔离的时间、范围和方式,不仅关乎生命安全和健康,也关系到政治、经济、社会秩序方方面面的利益平衡。危机的预判,民生的保障,信息的沟通,社会的有序参与,资源的整合与调配,不同地区的分层管理,疫情中违法行为的防控与惩治,疫情后经济生产的恢复,都对一个国家的社会治理能力提出了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