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侨网福建龙岩4月27日电 据福建省龙岩市侨联27日消息,26日,龙岩市侨联在龙岩举办中央华侨事务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培训学习,各县(市、区)侨联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由市侨联主席魏冬梅主持,副主席刘鸿奇主讲,省侨联基层组织建设部二级调研员罗威应邀参加。
龙岩市侨联在充分调研和征求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中国侨联关于华侨事务预算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福建省侨联贯彻落实〈中国侨联关于华侨事务预算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实施办法》,制定《龙岩市侨联关于中央华侨事务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实施方案(暂行)》。
《暂行方案》分“基本原则”“使用范围”“申报程序”“制度约束和监督管理”四个部分。
刘鸿奇副主席重点就“使用范围”和九张附表进行了逐项逐条逐表讲解,并现场解答各县(市、区)侨联提出的问题。
《暂行方案》还就中央华侨事务专项经费的申报程序、工作要求作了规定,要求以制度约束人,做好监督管理,对存在7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各县(市、区)侨联要落实资金申报、使用、审核和监管的责任,加强经常性的自查和整改,确保精准落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