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签署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
“好货互认”利好消费者
本报记者 王俊岭
9月14日,中国与欧盟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简称《协定》),协定将为双方的地理标志提供高水平的保护,有效阻止假冒地理标志产品。
《协定》究竟有哪些作用?对消费者又有哪些利好呢?
商务部条法司负责人介绍,地理标志是知识产权的一种重要类型。《协定》主要规定了地理标志保护规则和地理标志互认清单等内容。纳入《协定》的地理标志将享受高水平保护,并可使用双方的地理标志官方标志等。《协定》附录共纳入双方各275个地理标志产品,涉及酒类、茶叶、农产品、食品等。
作为中国对外商签的第一个全面的、高水平的地理标志协定,《协定》主要有三大亮点:
一是保护数量多。这是中欧之间首次大规模互认对方的地理标志,都是双方久负盛名、家喻户晓的地理标志。比如,中国的绍兴酒、六安瓜片、安溪铁观音、贺兰山东麓葡萄酒;欧洲的香槟、巴伐利亚啤酒、帕尔玛火腿、马吉那山脉橄榄油等。这些地理标志将惠及成千上万的产品和生产企业。
二是保护种类丰富。中方列入协定清单的地理标志不仅涉及酒类、茶叶、农产品、食品等,还涉及代表中国传统文化的宣纸、蜀锦等中国特色地理标志。此前,欧盟对外商签的地理标志协定中仅涉及农产品、食品和酒类,这也是欧盟第一次在其协定中纳入此类地理标志。
三是保护待遇高。双方纳入协定保护的地理标志不仅可在对方获得高水平保护,还可使用对方的地理标志官方标志,有利于相关产品有效开拓市场。《协定》提供的高水平待遇将有利于中国相关产品获得欧盟消费者的认可,进一步推动相关产品的对欧出口;同时,也为有效阻止对地理标志产品的假冒和伪造提供了法律保障。
“欧洲有很多不错的特色产品,如红酒、牛奶、甜点等就很受中国消费者欢迎。《协定》签署后,原产地商品都有了明确标识,这让我们消费者在购买喜欢的欧洲商品时更方便识别,更放心选购!”北京白领陈壁微对记者说。
家住天津的卢楠平时也喜欢买一些欧洲进口食品,她认为加大原产地商品保护力度对于消费者和外国商家来说都是利好。“原产地正牌产品增多,既降低了我们选择的难度,也会在价格上提供一些优惠。未来,我也会多转转,看不同渠道店铺有啥变化。”
对涉及中欧贸易的企业来说,《协定》带来的“好货互认”也构成了实质性利好。
川茶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颜泽文表示,对茶产业来说,全国各地茶业都在做区域品牌,而区域品牌的发展一直没有找到一个很好的方法。如今推广使用“天府龙芽”中欧地标,不仅在全国茶行业里是创新,也为优质中国茶出口创造了条件。“有了地标保护,更要严格质量控制标准,从而迈向更广阔的国际市场。”颜泽文说。
法国福建工商联合会会长石忠胜对本报记者表示,《协定》的签署将进一步扩大中欧贸易规模,巩固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经贸基础,增加了往来中欧的华侨华人的信心。
“《协定》可以让欧洲消费者进一步了解中国产品。我国很多地理标志产品产于经济不发达的地区。推动大山中的优质产品走向世界,有利于扶贫和增收,为收入较低的地区注入新的增长动能。另一方面,《协定》为欧盟的优质特色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提供充分保护,可以消除欧盟生产商的后顾之忧,让中国消费者吃到、用上货真价实的高质量商品。”商务部条法司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