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服务管理体制 吸引集聚国际人才
——省委人才发展局就《关于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人才服务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答记者问
■ 本报记者 李磊
9月21日,(海南)省委人才工作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人才服务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国际人才服务管理改革试点,聚焦人员进出和就业执业自由化便利化,在国际人才引进使用、培养评价、工作居留、激励保障上大胆创新,建立起与国际接轨、体现中国特色、符合海南定位的国际人才服务管理体制,吸引集聚大批国际人才,加快推动人才国际化,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实施方案》发布后,省委人才发展局负责人就《实施方案》相关情况回答了海南日报记者的提问。
记者:请介绍一下《实施方案》及系列国际人才政策措施的出台背景。
答:自由贸易港是经济全球化开放度最高形态,它的起步和发展必然推动对国际化人才的强烈需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关键在于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国际人才队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国际人才工作的战略部署,抓紧推动省委关于更加重视引进国际人才的决策要求落地落实,去年以来,我省陆续出台《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引进外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海南省外国人才服务“一卡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及事业单位聘用外国人、外国人来琼工作许可、港澳台专业人才来琼执业、出入境与停居留等若干政策,初步形成了“1+2+N”的国际人才政策体系。在此基础上,经紧密对接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支持举措,广泛借鉴发达省市和其他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关政策,充分听取方方面面意见建议,组织有关方面反复研究论证,研究出台了《实施方案》。
记者:为更好地吸引和使用国际人才,在加强国际人才引进使用机制上,《实施方案》有哪些重大安排?
答:吸引集聚国际人才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必须做好“搭台”工作,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有效加强平台载体建设,更好地吸引和使用国际人才。在这方面,《实施方案》有这样几个设计:
一是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全球人才招聘制度,编制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行业紧缺人才目录,打造统一的国际人才线上招聘平台。
二是完善企事业单位、法定机构聘用外籍人员管理制度,规范境外人员担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法定机构领导人员规程及措施。在省内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和法定机构拿出一定比例岗位招聘外籍人员。
三是搭建国际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加快建设海口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三亚南繁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支持相关单位在国外设立研发机构、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机构、技术转移中心和产业化基地,筹建中国(海南)留学人员创业园。
四是拓宽国际人才工作联络渠道,充分发挥我国驻外使领馆或友好城市,科协、商会等社会团体和组织作用,引进国际知名猎头公司,不断拓宽国际人才联络和引进渠道。
五是打造国际人才交流合作品牌,举办中国(海南)人才交流大会,支持国际知名孵化器、创业基地、实验室、研究机构开展创新创业交流,组织世界海南乡团传统联谊年会等有较大影响力的涉侨活动等,吸引集聚国际人才来琼工作和创新创业。
记者:在重视引进国际人才的同时,《实施方案》在国际人才培养评价激励上,有哪些创新举措?
答:在加大国际人才引进的同时,要注重人才的培养、评价和激励,特别是要着眼于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就业执业机制,在培养方式、职称评审、执业资格、薪酬保障等方面改革创新,为国际人才就业执业自由化便利化提供支持和保障。《实施方案》在这方面提出了如下创新举措:
一是创新人才国际化培养方式,引进境外高校或高职院校独立办学、合作办学,支持知名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开办专业化机构或联合培训,选派优秀人才赴境外培训等方式,着力培养一大批具有国际化视野人才。
二是建立国际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可开展不定期的特殊评审,依据其贡献和实际水平,破格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境外的专业工作经历、学术成果、专业技术贡献和技术学术职务等可作为职称评审依据。
三是改革涉外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放开境外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限制,允许取得境外职业资格或公认的国际专业组织资质(除注册会计师、法律服务等领域外)的国际人才,通过技能认定后直接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内企业和居民提供专业服务。动态调整发布境外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目录清单和境外人员执业资格单向认可清单。
四是建立灵活有效的薪酬激励机制,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探索岗位分红权、项目收益分红、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办法。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可自主决定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和奖励办法。允许通过技术股权收益、资本市场变现等增加合法收入。
记者:高科技人才的引领示范作用非常重要,在吸引外国高科技人才上,《实施方案》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技的创新和进步离不开高科技人才。在吸引外国高科技人才上,《实施方案》主要提出更加开放、更加积极的举措:
一是放宽外国高层次人才参与科技项目限制。建立外国高层次人才担任重大项目主持人或首席科学家制度,允许受聘于省内单位的外国高层次人才担任我省科技项目负责人。允许外国高层次人才依托省内企事业单位,领衔实施省科技计划项目,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允许在省内注册的外资企业或机构,作为省级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合作方向项目的申报主体。
二是支持科技攻关项目向全球招标。定期梳理非涉密的科技攻关项目,集中公开面向全球招标。通过全球招标,引进外国高科技人才、一流先进设备与先进管理经验,增强我省科研可持续竞争力。
三是完善外国专家参与科研项目的经费管理制度。放宽外国专家参与我省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限制,在同类项目科研经费使用上享受与国内专家同等待遇。支持院士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外籍院士及其团队参与我省科研项目。探索推进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经费跨境拨付以及设备、材料跨境使用。
记者:实现“人员进出自由”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六个自由”之一,在聚焦人员进出和用工上,《实施方案》提出了哪些自由化便利化措施?
答:着眼于打造国际人才集聚高地,《实施方案》把聚焦人员进出和用工自由便利摆在突出的位置,实行更加便利的工作许可、出入境和停居留管理政策,并探索实行“容缺承诺+失信惩戒”制度。具体措施如下:
在工作许可方面:一是建立外国人来琼工作许可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负面清单分为禁止类和限制类,明确规定负面清单外不再对外国人来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作出限制,对负面清单中的限制类实行配额管理,根据发展需要、当地就业市场供求状况等建立配额动态调整机制,在配额总量控制下海南对限制类工作许可进行自主审批。二是鼓励外国高层次人才兼职或离岗创业。允许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任职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兼职工作、创新创业。工作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兼职工作无需重新申办或变更工作许可证。
在出入境方面:一是细化落实出入境便利化政策措施,向国家申报拓展外籍人员免签入境渠道,将旅行社邀请接待模式扩展为外国人通过系统自行申报免签入境或通过单位邀请接待免签入境。申报扩大外国人免签入境事由,在59国人员入境海南旅游免签基础上,允许外籍人员以商贸、访问、探亲、就医、会展、体育竞技等事由免签入境海南。二是扩大外籍人才享受R字签证待遇范围。聚焦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将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的外国人才视同为符合我国外国高端人才标准(A类),对照《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办法》享受R字签证待遇。三是实行“容缺承诺+失信惩戒”制度。外国人办理工作许可等证件除提交有效证件、聘用意向书等主要申请材料外,其他材料由申请人和用人单位作出承诺后实行“容缺受理”。建立健全工作信用管理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不履约的个人和单位,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本报海口9月22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