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当地时间15日到17日,是美国电商巨头亚马逊一年一度的“黄金日”大促销,这一活动类似于国内的“双十一”。不同于往年,今年的促销活动持续48小时,一些商品折扣力度甚至超越“黑色星期五”购物季。可是,促销还没结束,欧盟的“板子”就到了。当地时间17日,欧盟反垄断部门正式对外宣布,他们将对全球科技巨头亚马逊开展反垄断调查。随后,亚马逊方面对这一消息进行了回应,表示将积极配合欧盟的调查。
几个月来,欧盟竞争事务专员玛格丽特·韦斯塔格始终在暗示,她希望就亚马逊不公平地利用销售数据、以低于其市场平台上较小商店价格出售产品的行为展开初步调查。在此前,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司法部以及国会加强了对企业反垄断的调查,而亚马逊居然也成为了美国反垄断部门的头号目标。亚马逊为何成为“众矢之的”?欧盟这一做法又意味着什么?
欧盟17日宣布,欧盟反垄断监管机构将对美国企业亚马逊进行调查,以确定其使用其他商家的数据是否违反了欧盟的反垄断规定。
该调查本身并不令人感到意外,因为欧盟竞争事务专员玛格丽特·韦斯塔格在去年9月份就已经对亚马逊发起了初步调查。韦斯塔格当时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了她对亚马逊商业模式提出的关键问题。她说:“亚马逊的市场招待了很多小个子,但他们自己却是同一市场上的大块头。那么他们如何对待从这些小个子那里获得的数据呢?这是否给了他们无与伦比的竞争优势?”
什么是韦斯塔格口中的“小个子”“大块头”?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研究员陈凤英解释说:“‘小个子’和‘大块头’是他们从掌握的数据中分析出来的。我们说,互联网平台,或者叫数字平台的竞争,最大的问题就是要价,即低价竞争。低价竞争在欧洲是绝对不允许的,但是美国亚马逊在欧洲的平台就出现了‘小个子’,就是数字不均的问题,而我认为这是早就在盯着它(亚马逊)了。所以我想这个案例很有可能会成立,亚马逊很有可能被罚。”
其实不仅仅是欧盟,此前,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司法部以及国会加强了对于企业反垄断的调查,亚马逊已经成为他们的头号目标。近几个月来,联邦贸易委员会已经开始向部分亚马逊的竞争对手询问这家电商巨头的商业行为。今年2月,联邦贸易委员会曾宣布他们组建了一支新的调查小组,专门负责监管美国科技市场上的竞争,调查市场上可能存在的任何反竞争性行为,并且将在正当情况下采取执法行动。
亚马逊为何成为“众矢之的”?陈凤英认为,亚马逊所反映出的问题是全球化趋势下的现实问题,尽管亚马逊所属美国,美国对此也不能忽视。“亚马逊是全球最大的公司,已经是树大招风,不管是在美国还是在欧洲。因为现在逆全球化、单边主义、保护主义等等,背后都有竞争的不公平性,而征订的往往是跨国公司,跨国公司在国际上的收益和国内收益都是垄断的,尤其他们的CEO的收入是绝顶的高。现在,几个寡头已经分刮了这个世界,全世界都有看到这个问题。跨国公司如何在全球化中承担企业责任?如何在收益中考虑到穷人、中产层该怎么办?我认为这是全球化中的一个现实问题,以及数字经济下的问题。”
在此次初步调查之前,韦斯塔格就开始对大科技公司展开攻势。全球技术研发领先企业美国高通可能最早于下周受到欧盟的第二次重罚,原因是该公司涉嫌低价出售芯片,挤压规模较小竞争对手的生存空间。高通去年因阻挠竞争对手向苹果公司出货而被罚款,且自2005年以来,始终断断续续地受到反垄断调查。
在韦斯塔格的任期内,欧盟委员会自2017年以来总共向谷歌开出了95亿美元的反垄断罚款。欧盟很多国家监管当局还对苹果和Facebook的数据处理惯例进行了审查。
对于欧盟的一系列做法,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欧洲研究所所长崔洪建认为:“欧洲在互联网经济方面处于相对落后的态势,本身的高科技互联网企业成长的速度比不上美国,所以从反垄断的角度出发,欧盟有很大的市场保护的考虑。另一方面,它(欧盟)也想通过这种方式达到内部的平衡,要避免有些国家成为这些高科技企业的避税天堂,比如爱尔兰,因为这样可能会导致恶性竞争。如果各国都去采取这样的税收或者政策上的优惠,可能就会搅乱单一市场。所以这是欧盟一直在做的,今后也会一直做下去。”
崔洪建表示,在全球经济的大环境里,欧洲扮演的是一个相对平衡的角色,“在互联网数字经济这一块,它的确会随着发展涉及到一些关系到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等的问题,而欧洲似乎更愿意在这方面走得慢一点,避免由于技术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更多社会问题。”
位于布鲁塞尔的欧洲消费者组织发言人约翰内斯·克莱因斯表示:“如果发现强大的平台利用它们积累的数据来获得相对于竞争对手的优势,消费者和市场都会承担成本负担。”而对于这一事件的影响,陈凤英认为:“首先亚马逊可能要更透明、更公开,要公平竞争。这可能对所有经营公司都是一个案例,是要借鉴的。另一个是,以后的收入分配可能会有变化。比方说跨国公司,尤其是数字贸易或数字平台,未来可能在全球都会纳入管控中,甚至交税,这可能是个趋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