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南宁1月3日电 (记者 林浩)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日印发《促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政策》,提出30项优惠措施,推动中国—东盟开放合作。
1月3日,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广西自贸试验区)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广西商务厅厅长蒋连生,在此间举行的一个新闻发布会上作上述介绍。
他说,此次出台的“广西自贸三十条”聚焦改革优先权、产业发展、财税金融、招商激励、引进人才、产城融合等方面,支持各片区加快建设。
在支持产业发展方面,广西将对中国—东盟特色优势跨境产业链、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权益类平台、跨境金融、跨境电商、跨境物流等领域的企业,按其当年对地方的经济贡献的50%—70%给予奖励;对世界500强、跨国公司等企业发展给予支持,其中,总部企业落户开办,最高可得到1亿元人民币奖励。
“‘跨境’是广西自贸试验区的特色和优势,国内外企业只要将制造产业链的重要环节布局在广西,并带动跨境物流、贸易、电商、金融、结算等服务环节集聚,广西将把地方经济贡献部分与其分享。”蒋连生说。
为引进高端人才,广西自贸试验区还鼓励外籍人才和留学生就业,对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和留学生,将给予工作许可证、居留许可证、教育医疗等便利,解决其后顾之忧。
蒋连生还表示,广西自贸试验区将积极支持各片区开展自主性、差异化改革,在推动中国—东盟国际经贸合作中探索新机制、新政策,构建特色鲜明的产业体系。
南宁市市长周红波当天接受采访时表示,此次出台的新政对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加快发展现代金融业和总部经济是重大利好。南宁将深化以人民币面向东盟跨区域使用为重点的金融改革,加快建设具有影响力的金融创新联合实验室和区域性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区域性货币交易清算中心、跨境投融资服务中心。
据介绍,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中国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的第一个自由贸易试验区,旨在建成引领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园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