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越来越多的客户对美国房产投资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衍生出了一系列关于美国房产的问题,美国房产有哪些产权形式?购房应该写在谁的名下?为了解答大家的疑虑,我们特地梳理了一下产权形式和特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独立产权(sole ownership)
房屋的所有权利完完全全归于某一个人所有。
2.共有财产(tenancy in common)
多人共同持有该产权,按比例享有权利。
3.联权共有(joint tenancy)
多人共同持有该产权,平分产权利益,不能擅自转让和出售各自的份额。
4.信托(trust)
以信托的方式持有房产,达到隔离资产的目的。
5.公司持有(company)
以公司的名义持有房产,与个人资产隔离。
6.夫妻共同财产(community property)
已婚夫妻共同持有产权,且各自占比为1/2,
该种形式下又分为带自动继承权和不带自动继承权两种:带自动继承权的不需要走遗产继承程序,一方过世后另一方自动获得全部产权;不带自动继承权的需要走遗产继承程序,但可以自己决定由谁来继承遗产。
看了这么多产权形式,那么它们各自的优势和劣势到底是怎么样的呢?有着什么样的区别呢?
tenancy in common是按照各自的比例享有财产的权利(类似于中国法律里面的“按份共有”),利润按照比例分割,继承方面也是按照各自的份额独立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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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int tenancy是每个人平均享有财产的权利(类似于中国法律里面的“共同共有”),不得擅自转让和出售自己所属份额的财产,在继承方面,一方去世后,其他各方自动获得并平分去世一方的财产,不得作出其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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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ust名下财产归trust本身所有,不会接受法律诉讼,有着很好的保护作用,若有收益的话,收益也属于trust,(只要不分配给受益人)不会有税务上面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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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any名下财产归公司所有,作为一个法律实体,若有收益也是要交税的,权利按照持股比例分配,但是在继承方面比较简单,只需要填写一张表格,修改一下股东和董事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