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必然要涉及到产权,那么房子应该买在谁的名下?要从三个方面来考虑:资产能够得到保护,税收能够减少,传承流畅,当然每个人的情况各不相同,需求也各不一样,但是总有一种名字会适合自己。
一般来说我们从三方面考虑:
对于一些高风险的职业以及考虑子女婚姻风险的人士来说,资产保护尤为重要。比如你是医生由于某些原因,有人对你提出了诉讼,或者婚姻发生变化了等等。
产权名字的不同,产生的税务问题也不同。在房产投资方面,主要需要考虑所得税(income tax),资本增值税(capital gain tax)和房产税(property tax)。在符合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合理降低税务,是每个投资者必须追寻的。
房产投资以集聚房产的投资组合(propertyportfolio)为工具,利用时间来致富,所以将来房产的传承,能够在传承过程中不引起额外的税务问题和其他成本,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
在美国一般有4种形式:个人,联名,公司,信托(尤其是家庭信托,Family Trust)。个人就是一个人(individual),联名就是几个个人一起买,也称partnership; 公司和信托则需要一定的费用,注册成立。
可以说大部分买房的人都是把房子买在个人的名下或者联名的名下。因为它简单,成本低,而且太顺理成章,一切是那么自然。
所有权:由于所有权是自己个人,则如果个人遇到任何诉讼,比如房客在你房子里受伤了诉讼你等,或者你的职业导致你被诉讼,比如医生等,则在你名下的所有的其他房产都会暴露在这个诉讼之下,负有连带责任。
控制权:买在个人名下,则控制权当然归你个人,所以你自己决定这个房子的买卖,租赁等事宜。
收益权:买在个人名下,则收益权归个人。房子出租,则租金减掉利息等成本之后的净收入会归入你个人的收入中报税。如果租赁净收入是负的话,则可以减扣你的个人收入,减少你的税负。如果你把你的投资房卖掉了,则增值的部分需要交纳资本增值税。
传承:当你把所有权传承给子女的时候,会涉及遗产税,遗产税免税额是500万美元。
在美国,房产联名有两种形式,一种是joint tenancy,另外一种是tenancy in common。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Joint tenancy中的一方去世之后,产权会自动转移给另外一方;而tenancy in common则不是,一方去世了,则产权是转移给去世的一方的家人。所以一般夫妻或者家人关系会用Joint tenancy,而非夫妻关系的合伙人则用tenancy in common。
所有权:联名名下的资产是分别在不同的两个(或几个)人名字名下,所以资产分别也归这些个人所有。个人如果遇到法律问题,则都可以追溯到这个房产,没有资产保护。所有权的多少在产权上注明比例,所有权的行使分配就按照这个比例。
控制权:如果是Joint Tenancy,一家人控制,商量着办,比较容易处理。Tenancy in common 则一般按照以出资比例确定的产权股份比例来确定控制权,股份多的人说了算。
收益权:这个产权形式是按比例的,所以收益权也是按所有权的比例来分配的。
传承:所有权的传承和个人一样。
有很多人把房子买在公司名下。
所有权:买在公司名下的房产归公司所有,但是公司不同于个人和联名,它是法律意义上的实体。
控制权:公司名下的资产由公司来控制,所以如果你把房子买在你自己的公司名下,那么房子的任何事情还是由你来处理和控制。
收益权:买在公司名下的房子所有的收益也归公司所有。由于公司是法律和税收实体,有自己的税率,房子的净租金收益,房子的资本增值收益,都是按照公司所得税的税率来计税。
传承:公司的传承非常简单,只要填一张表,更改股东和董事就很容易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