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6日从《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海南自由贸易港住房保障体系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海南将在解决好本地居民家庭和引进人才的基本住房需求的同时,增加市场化商品住房供给,满足居民的改善性住房需求。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陈积卫介绍,《指导意见》提出了海南“十四五”期间要解决30万户城镇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目标任务。海南省在解决基本居住需求上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在解决改善型住房需求上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在解决投机炒房问题上发挥制度遏制作用,逐步建立起制度健全、保障精准、管理规范的海南自贸港住房保障体系。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林诗辉表示,未来一段时期内,海南省将积极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方面持续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特别是加大安居房供给力度,逐步实现安居房供应量不低于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60%,大幅提升住房保障能力,解决好本地居民家庭和引进人才的基本住房需求;另一方面,将合理确定市场化商品住房建设规模,继续有计划、有节奏地增加市场化商品住房供给,满足市民的改善性住房需求。
他介绍,未来海南省将加大安居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等三类保障性住房供给。符合市县申购条件,具有一定经济能力但是又买不起市场化商品住房的本地居民和引进人才,可以通过购买安居房获得产权式住房保障;收入超过市县规定的城镇低收入线标准,但是暂时无力购买安居房、市场化商品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城镇“夹心”阶层,只要符合市县规定的无房或住房困难条件,可以通过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公租房对符合条件的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应保尽保,发挥兜底保障的作用。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管处处长王建宝说,“十四五”期间,海南省计划开工建设安居房25万套,通过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等方式解决5万户住房困难家庭居住需求。安居房主要通过集中新建、配建、收购、存量市场化商品住房转化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政府提供优惠政策支持,采取市场方式运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