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挣钱可以,吃相能别那么难看吗?

2021-09-11 07:49  废姐她大姨   - 

今年的芒果台可真是不太平……

昨天,湖南卫视主持人李维嘉因为代言争议被拱上热搜↓

9月8日下午,有网友爆料称:几位身穿白T恤的人在湖南广电门口一字排开,进行维权,衣服背后还写着几个大字,连起来看是“李维嘉失德艺人”↓

 

据爆料,此次“维权事件”,是由李维嘉曾经代言的一款名为“快乐方程式”的茶饮品牌引发的。

因为该茶饮品牌的关联公司“新锐餐饮”疑似跑路,导致加盟商血本无归,无奈之下,他们就想到了去找“快乐方程式”的代言人李维嘉维权。

舆论发酵后,昨天下午,李维嘉就此事做出了回应,主要表达了三点:

1、自己确实曾经代言过“快乐方程式”奶茶,当时是跟“和成汇”这家公司签订的合同,期限是从去年9月1号到今年8月31号;

言外之意:合作期限已结束。

2、今年5月,自己了解到“快乐方程式”的实际经营方为“新锐餐饮”而非“和成汇”后,已于今年6月1日与“和成汇”解除代言合同;

言外之意:自己也被“和成汇”、“新锐餐饮”两家公司骗了,并且早在3个月前已解约。

3、自从5月份了解到“快乐方程式”品牌的问题后,自己一直在积极处理。

言外之意:对于曾经代言的品牌翻车,自己并没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李维嘉的声明发出后,舆论阵营迅速分成了两派。

有人认为,李维嘉仅仅是代言人,无法影响甚至控制公司经营;加盟商找他维权并不合理,无非是想借着“名人效应”引发更多关注↓

有人认为,明星既然拿了代言费为品牌背书,就不可能光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品牌出事后,明星想拍拍屁股走人绝对不可能。

对于此事,律师则认为,李维嘉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因为咱们掌握的信息有限,目前还无法判断李维嘉到底只是给奶茶产品本身做的代言,还是曾经推荐过加盟这一项服务,所以对此先不做分析。

但咱们至少可以从目前的公开信息中,对此事略窥一二。

根据李维嘉的声明,与他签订合同的公司名为“和成汇”。

根据天眼查显示,这家号称“引领茶饮5.0时代”的公司,总共有两名股东,值得注意的是占股40%的陈敬昌↓

他曾经是一家名为“云帆天纵”公司的股东,直到2020年10月才退了股↓

而“云帆天纵”,正是“快乐方程式”商标的持有人↓ 有意思的是,这家公司早在2017年就申请了这个商标,不过申请的是商标国际分类里的43类。

这个分类呢,简单来说属于餐饮服务类↓ 查了一轮资料以后,废姐对这个分类的理解是:用于开店,卖吃的喝的。

直到2020年8月7号,这家公司才一口气跑去申请了29类-食品,32类-啤酒饮料,35类-广告销售这几个商标分类↓

且不说与李维嘉签订合同的“和成汇”,根本不是“快乐方程式”这个商标的持有人,而是七拐八弯才能和这个商标搭上关系……

就说根据李维嘉自述,他跟“和成汇”签订合同的时间是去年7月25号↓

那时候,这个奶茶产品的商标,都还没开始申请,仅仅是有一个餐饮服务(开店)的商标,是不是已经有先上车再补票内味儿了

而且,废姐查询了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备案”信息,发现:

无论是“和成汇”、“新锐餐饮”还是“云帆天纵”,都并没有这项备案(不贴图了,大家自己可查)。

也就是说,这几家公司其实都没有招募加盟商的资质。

有加盟商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自己是因为主持人李维嘉和快乐大本营节目的背书,才选择了加盟这一品牌的↓

虽说加盟商加盟“快乐方程式”的原因,只是单方面陈述,不能够尽信。

但从该品牌的宣传中,我们确实可以看出,“快乐方程式”一直在捆绑李维嘉和快乐大本营做宣传↓

也就是说,李维嘉和快乐大本营,至少在品牌方眼中,是一个重大卖点;品牌方主观上具有用名人效应去吸引加盟商的动机。

至于加盟商到底是不是因为这一原因加盟的“快乐方程式”,大家可以自行分析

前面已经说过,根据律师分析,明星代言品牌翻车,在法律上需要负的责任,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但无疑,明星对于此类代言翻车的情况,多少需要承担一定的道德责任。

而且仅仅是今年,光明星代言奶茶这一品类的翻车事件,就已经发生过好几起。

几个月前,上海警方破获了一起奶茶“套路加盟”诈骗案,涉事品牌名为“茶芝兰”↓

事发后,马伊琍作为该奶茶的代言人,立刻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上↓

跟这次的事件一样,加盟商也纷纷表示:是因为信任明星代言,才主动加盟的↓

5月15号,马伊琍宣布和品牌解约,向加盟商、受害者道歉,并表示将积极配合JF调查↓

然而还是没能平息网友的怒火:毕竟,道歉容易,把钱追回来难啊↓

虽然目前“快乐方程式”的调查结果还没出来……

但是从媒体对“茶芝兰”只言片语的报道中↓不难发现,两者频繁更换公司、品牌的做法,有一定相似性。

其实,就在马伊琍道歉之后3天,也有一位明星因为“代言奶茶”翻车了。

5月18日,郑恺代言的奶茶品牌“茶主播”被曝涉嫌诈骗↓

700多位加盟商,共计损失上亿元↓ 郑恺对此事无回应。

虽说明星对于这类诈骗行为也无能为力……

但不得不说,跟加盟商承受的巨大损失比,代言明星仅仅是解约、道歉(甚至没有道歉),短时间内承担一点名誉损失的后果,确实显得太轻微了。

近几年,明星代言产品爆雷的情况,可以说是屡见不鲜,而且翻车原因也是花样频出。

今年4月,曾经被陈数、章子怡↓

张雨绮、张柏芝等人推荐过的一款号称是“被半个娱乐圈喜欢”的燕窝品牌小仙炖↓

因为虚假宣传,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万元↓

2018年,杜海涛曾因代言的“网利宝”爆雷↓

被受害者告上了法庭↓

可以说,明星在挑选代言产品时,一旦缺乏审慎,不光会给消费者、加盟商等相关方造成利益损失,也会损害到自己的公众形象。

无人能够独善其身。

在搜索“李维嘉代言”这一关键字的时候,废姐发现,李维嘉代言过的产品数量,甚至比很多一线明星都要多。

衣食住行样样俱全,堪称包罗万象↓

还有不少代言产品出现了撞车↓

也不知道李维嘉一年要用多少洗发水,多少面膜。

明星想要挣钱,本无可非议。

但不得不说,代言这么多产品,真的还有时间、精力,去好好审查这些品牌的背景吗?谈何审慎?

今年5月,“茶芝兰”案发时,人民日报评论曾发文“明星代言必须守住底线”,提醒明星在选择代言品时需要谨慎。

然而如今过去了仅仅不到4个月,相似的剧情再次重演,不能不让人脊背发凉。

当然,产品爆雷后,我们在谴责明星之外,也不能忘记:

明星代言对于品牌来说只是加持,真正的罪魁祸首,是那些虚假宣传甚至涉嫌诈骗的公司。

声讨明星的同时,也别忘了声讨他们。

同时,废姐也想借明星代言屡屡翻车的闹剧提醒大家:

无论是消费还是投资,大家都需要有独立思考、判断的能力,绝不该仅仅因为某个产品是明星代言的,就去选择它。

不盲信,不盲从,是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避免被割韭菜的唯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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