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无特殊情况不延期开学
浙江在线1月8日讯(记者 纪驭亚)记者从浙江省第六十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当前(浙江)我省疫情防控大环境,大中小学(幼儿园)可以正常安排寒假,没有提前或延迟放假的统一要求。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全省教育系统严格落实各项校园防控措施,全省校园没有出现新冠肺炎疫情,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平稳正常。据省教育厅统计,我省高校大多在1月中下旬开始放寒假,最早的1月11日,最晚的2月8日;中小学(幼儿园)一般在1月底2月初放假,早一点的1月30日,晚一点的2月5日。具体到某一所学校、某一个地区,允许各地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适当调整寒假时间,做到错峰放假、安全出行、顺利返家。
7日下午,省教育厅已召开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会议。总体要求是持续加强疫情防控,无论期末还是假期,各级各类学校原则上不要组织人员集聚性活动。师生在寒假期间,也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特别是不要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对于假期没有回家的学生,要继续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他们在学校也能度过欢乐祥和的春节和寒假。对于返乡回家的学生,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家校沟通,及时了解学生假期的生活学习情况。同时也要让家长全面了解学校的安排和要求,家校协同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
接下来,根据疫情发展形势,省教育厅将积极研判、科学谋划春季开学安排,没有特殊情况不会延期开学,没有特殊情况也不会组织线上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