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5日电 据国家邮政局网站消息,2021年2月8日,《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发布,自2021年3月12日起施行。办法要求,寄递企业应当按照环保、节约的原则,根据邮件快件内件物品的性质、尺寸、重量,合理进行包装操作,防止过度包装;鼓励寄递企业在其营业场所、处理场所设置包装物回收设施设备,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和业务流程,对包装物进行回收再利用。
近年来,我国邮政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寄递业务规模稳居世界第一。对邮件快件包装带来的资源消耗、环境污染等问题,中央要求注意节约环保,杜绝过度包装,避免浪费和污染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快递暂行条例》对优化、减少、回收快递包装等作出了规定,并明确了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为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加快推进邮件快件包装绿色转型,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必要依据上位法的规定制定部门规章,加强制度供给,强化法制保障。
国家邮政局于2020年1月启动《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制定工作,先后多次组织企业座谈、实地调研、专家研讨,并在起草过程中充分征求了相关部委、寄递企业、包装生产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环保组织、科研机构等单位的意见建议。2020年6月30日至7月30日,《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国家邮政局局长办公会议于2020年11月5日决定将《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送审稿)》提请交通运输部审议。2021年2月3日,交通运输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分为总则、包装选用、包装操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6章,共计47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邮件快件包装管理的总体要求,包括寄递企业总部统一管理责任、包装使用总体要求、关联产业协同、产学研合作、行业自律等。二是明确了包装选用要求,包括建立实施包装物管理制度、按规定使用环保材料、包装减量化措施等事项。三是细化了包装操作要求,包括操作规范制定、从业人员培训、包装操作方法、包装回收再利用等内容。四是细化了监督管理规定,包括邮政管理部门重点检查内容、具体检查措施、建立包装编码及溯源管理制度,以及组织评估、信用管理,举报处理等。
包装选用方面,办法规定,寄递企业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环保材料对邮件快件进行包装,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优化邮件快件包装,减少包装物的使用,并积极回收利用包装物。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推进对包装物依法实行绿色产品认证,逐步健全行业绿色认证体系。鼓励寄递企业采购使用通过绿色产品认证的包装物。
寄递企业应当根据包装箱内装物最大质量和最大综合内尺寸,选用合适的包装箱;应当优先使用宽度较小的胶带,在已有粘合功能的封套、包装袋上减免使用胶带。鼓励寄递企业使用免胶带设计的包装箱;应当优化邮件快件包装,加强结构性设计,减少使用填充材料。
包装操作方面,办法要求,寄递企业应当按照环保、节约的原则,根据邮件快件内件物品的性质、尺寸、重量,合理进行包装操作,防止过度包装,不得过多缠绕胶带,尽量减少包装层数、空隙率和填充物。
鼓励寄递企业在其营业场所、处理场所设置包装物回收设施设备,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和业务流程,对包装物进行回收再利用。鼓励寄递企业对回收后外形完好、质量达标的包装箱、填充材料等包装物进行再利用;对无法再利用的包装物,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监督管理方面,办法强调,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办法规定加强对寄递企业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重点事项包括:寄递企业建立健全和执行包装管理制度的情况;寄递企业落实包装操作规范的情况;寄递企业开展相关培训的情况。
办法强调,寄递企业使用的包装物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寄递企业停止使用。邮政管理部门依法记录寄递企业包装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并纳入邮政业信用管理。
此外,办法还规定了法律责任方面等内容。包括经营国际寄递业务的寄递企业应当采取必要措施规范进境邮件快件包装,优先使用环保材料,避免外源性包装污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