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侨网12月5日电 据马来西亚《诗华日报》报道,现年28岁陈某在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17(b)条文下否认有罪后,谕令由2名担保人以1万林吉特保外,其中5000林吉特为低押金。该华裔青年被谕令12月16日出庭面控。
被告涉嫌于2019年3月28日,下午1时24分,在民都鲁工业区北区,以5000林吉特贿赂一名警长,以便不对一辆走私3.2万公升柴油的摩托采取行动。
该华裔青年被谕令12月16日出庭面控,一旦罪成,被告可在该法令24条文面临最高20年的监禁,及1万林吉特或贿赂金5倍的罚款。
涉案的罗里乃是违反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而有关柴油是分装于8个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