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月姣表示,按照国际的通行做法,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应该是独立的、公正的和高效的,并且裁决需要是可预测的,裁决的结果是可执行的。
世贸组织(WTO)上诉机构最后一名成员期满卸任后,上诉机构的未来将何去何从?
清华大学国际争端解决研究院院长、WTO上诉机构前主席、法官张月姣在第十三届“WTO法与中国论坛”暨2020年年会的发言中表示,WTO上诉机制是为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一个运行了24年的争端解决机制,完成了160份仲裁报告,并受到法学界各方的欢迎,很多国际法院和裁决机构也引用了WTO上诉机构对国际条约的分析。
展望未来,她表示,按照国际的通行做法,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应该是独立的、公正的和高效的,并且裁决需要是可预测的,裁决的结果是可执行的。
“规则要明确。”张月姣称,务必要避免签订有歧视条款的协议,否则后患无穷。此外,中国应积极为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规则贡献智慧和力量,并重视仲裁中的证据呈现和涉外法律人才培养。
商务部发言人高峰在10日例行记者会上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中方将与其他WTO成员一道,继续推动上诉机构尽早恢复正常运转,坚定维护开放、包容、非歧视等WTO核心价值和基本原则,坚定维护自由贸易和基于规则的多边贸易体制。”
WTO桂冠明珠蒙尘
“上诉机制之所以是皇冠上的明珠,脱离不开它的60个涵盖协议。这60个涵盖协议非常重要,是对减少国际法碎片化的巨大贡献,这比其他的投资争议解决和商事争议都更有效,因为它有法可依。 所以对中国来讲,以传统的经验来看,(上诉机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导向,法律有明确的规定,这是解决争端的最有力的武器。”张月姣说。
张月姣称:“上诉机构本身就是专家组的纠错的机制,因此把WTO争端解决机制称为皇冠上的明珠名副其实。但是很遗憾,上诉机构到去年12月10号就瘫痪了。在这一点上,我觉得美国单方面地阻止了上诉机构人员的甄选,起到了巨大的破坏作用。”
据新华社报道,自2017年以来,美国以所谓上诉机构“越权裁决”“审理超期”、法官“超期服役”等多项问题为由,将上诉机构裁决与遴选挂钩,频频动用一票否决权,单方面反对启动对新法官的遴选程序。
对于美国对WTO上诉机构的指责,张月姣回应称,在上诉机构是否越权的问题上,从法律规定来说,该机构的权限很小,甚至没有做条约解释的权利,只有做澄清(Clarification)的权利。上诉机构作为一个准司法机构,只能解释事实和WTO涵盖协议的一致性的问题和的争议,因此它的越权没有客观的法律授权,也没有主观的利益驱动。
张月姣称,在事实和法律问题上,WTO的专家组既审事实又审法律。如果成员方认为专家组审查不客观,可以提出上诉,但完全把事实和法律完全分开又是不现实的。不过,在操作中可以对上诉机构重新审查事实的问题做严格规定。
另外,美国还称,上诉机构应在90天内完成报告。张月姣表示,在法律规定中,上诉机构的确“必须”(shall)在90天内完成。这90天还要包括30天的翻译时间,这是不现实的。她说:“我这两年处理投资争议的案子时特别体会到,我跟其他的仲裁员还讲,上诉机构只有90天时间,在投资争端解决上90天连一个初步的程序都确定不下来。所以这个时间是不是合理也值得考虑。当然在做规定里面用‘shall’,意味着法律上的义务,它没有完成,这是应该调整的。”
在“超期服役”的问题上,也就是说,上诉机构大法官离任前,是否应该继续把手头的案子做完?张月姣解释称:“这本来是从经济效益的考虑,对当事人减少负担,应该完成手头的案子再离任。但是不是应该对此做一个限制?因为后期出现了有大法官在离任时承担的案子过多,所以拖延的时间过长的现象,这也是可以考虑的问题。”
WTO需要什么样的争端解决机制?
张月姣表示,按照国际的通行做法,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应该是独立的、公正的和高效的,并且裁决需要是可预测的,裁决的结果是可执行的。
“首先,规则要明确。”张月姣说,务必要避免签订有歧视条款的协议,否则后患无穷。“我们加入WTO最重要的条款就是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非歧视原则也是WTO的基本法律原则之一,平等的相互尊重的原则,这是WTO的最基石条款。我们之所以在加入WTO后贸易迅速发展,就得益于这个法律条款……我们一定要坚持无条件最惠国待遇,绝对不能够让中国担保另行的规则,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她称。
在程序规则互相制约方面,张月姣认为,中国应该积极参与贡献智慧和力量,因为行为守则对于争议的解决具有重要作用。“有好的仲裁员就有好的仲裁,有好的、有威信的调解员,就能促成一次好的调解。所以在监督仲裁员的品质上,我们也要培养这样的能力。这非常重要,因为相当于你把大权就交给仲裁员,一旦两个仲裁员,特别首席偏向另一方,那你就待定了。”她补充说,好的仲裁员应该对条约的解释了如指掌,并且能够非常精通地运用。
另外,在仲裁中应重视证据的作用。张月姣说:“如果要想胜诉,不是靠仲裁庭的人员,因为仲裁员是独立的,他不可能替一方去讲话。关键是己方的律师,己方的当事人要把证据拿出来。我们的企业公司和政府工作人员不重视收集证据,不重视使用证据,这是非常吃亏的。”
最后,张月姣表示,在国际竞争中,必须要培养相关的涉外法律人才。“我们加入《华盛顿公约》20多年了,我有幸自己在做这方面的案子,但是里面70%(的工作人员)都是欧洲人,亚洲人只有1%。所以我们一定要参与,一定要做好,让大家都能信任我们。”她说。